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:诚征律师qishu诺基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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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本人是福建省永安市一名诺基亚N81的消费者,也是受害者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在这1个多月里,我进行着维权行动。现欲在网络上诚征一名有过相关经历的律师,起诉诺基亚!

  现把本人的经历如实记录如下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

   本人于08.05.17在福建省永安市信达手机店(中国银行楼下)购买一部诺基亚n81手机(行货)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正常使用1个月后发现NO键失灵,挂断电话只能用滑盖方式。再过1个月,发现YES键、NAVI轮相继失灵,且上方的确定、返回键按压后出现错误反应,控制面板上任意按一键后持续发出按键音,无法接听电话。于08.08.02手机送永安信达手机店保修,08.08.10手机修好。店家告知本人维修中心检测滑盖电路板损坏,因系“受潮”不在保修范围。要求支付更换电路板费用210元。

   提出质疑:本人可保证手机从未进水、泡水,若手机泡水则不仅滑盖板受潮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推测“受潮原因”应系汗液渗漏所致。自购买手机后,本人遵“诺基亚手机使用手册”正常使用手机,按手机三包政策,店家应无条件修复手机至正常使用状态。若汗液进入手机为免责条款,诺基亚公司应在使用须知特别说明“本手机活体人使用应佩戴手套,谨防受潮;死人使用应确认手部无汗(液)后免带手套”,则免责条款成立。如果因设计原因致滑盖电路板受潮,建议诺基亚公司将n81产品全面召回。

   现场与商家商议未果,即求助“12315热线”,得到接线员热情接待,称已将信息转永安新华工商所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08.08.12携发票自行找到永安新华工商所,一经办人员要求将发票留下,称与信达老板熟悉,可帮助协调,次日答复。08.08.14该工作人员与我联系,答复按“商家说法”,本人手机不在保修范围。经本人再次陈述理由,工商人员无语,答应再次协调,未果!

   我想,在不断提倡“和谐社会”的今天,消费者保持克制,希望在“12315”的帮助下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让“手机事件”能有一个合理解决,让消费者、商家都能满意。但工商人员的作用只是商家的一个传声筒。而不是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,从“消费者权益保护”、“手机三包政策”等规定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,提高自身依法执政能力。我想这“和谐”会离消费者越来越远,也纵容商家“卖手机赚一笔,修手机赚一大笔”的思想。今后手机行业整体质量也只能越做越烂。反正维修中心是帮商家的,手机制造商也是支持商家一起创造利润最大化的,“12315”也是帮商家的。

   今天,手机送修已20天 ,消费者很郁闷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消费者还该找谁?

  附加:维权日记

   08.08.21 此申诉材料本人主动送达经办工商人员(地点永安新华工商所)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这是商家、消费者在工商主持下的第一次协调会,工商所所长也来了。所长看过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移动电话维修记录单指出:该维修单不具有公信力,且收款收据210元要价太随意,应该有正式发票。但商家仍坚持拒绝保修,调解失败。

   以上是本人于8月23号写给诺基亚公司的Email,第二天24号诺基亚客服打电话过来说:他们不能给我免费维修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他们的理由是手机因汗液受潮不在免修范围。可是手汗液是不可能避免的,手机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,并预防其发生因汗液而失灵。本人已经使用过5台手机了,之前都没有过因汗液而不能使用的。

   本人想通过网络这个平台,让有过相似经历的网友一起交流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 。同时诚征一名律师起诉诺基亚。不能让商家“卖手机赚一笔,修手机赚一大笔”。我在乎商家上下一起气欺负我们消费者。

   如有意者请给本人发email华为手机保修免责条款

   福建永安 潘先生

   Email:hsmilt@163.com

   2008.8.28

标签: 诚征 诺基亚 律师 qish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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